一、大赛主题
齐韵水乡·创艺桓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桓台县委宣传部、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活动内容将在文旅桓台公众号、抖音号等相关媒体网站上广泛宣传告知、发布比赛获奖名单,优秀作品后期将举办旅游商品展销会。
获奖作品优先作为桓台文旅商品对外推介宣传。
四、时间节点及安排
1.征集阶段(4月28日-6月12日)。
活动面向文旅企业、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鼓励参赛者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创作出具有创新性与时代感的作品。例如,运用3D打印技术、数字化设计软件设计融合桓台文旅元素的文创产品。
2.初评阶段(6月13日-6月17日)。
严格按照创新性、文化性、实用性、可量产性等维度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入选作品将进入终评阶段。
3.终评阶段(6月18日-6月24日)。
邀请相关专家、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等组成专家评审团,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等优秀作品,并推选参加省、市旅游商品大赛。
4.择期举办颁奖仪式及旅游商品展销会。
五、参赛商品类别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主题与范围主题:围绕“齐韵水乡 创艺桓台”主题,深入挖掘桓台文化元素,如渔洋文化、建筑文化、马踏湖文化、乌河文化、廉洁文化等,融入旅游商品设计,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及游客消费需求,要突出旅游商品特质,集创新性、实用性、艺术性为一体,具备市场竞争力。
范围:参赛作品须为实物商品,范围包含文化创意设计、已经量产在售的旅游商品和新研发未上市的旅游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文创用品、纪念品、非遗、工艺品、旅游生活用品、旅游电子类、小型旅游装备、家居纺织品、旅游箱包、鞋帽、首饰、玩具、方便食品、佐餐食品、酒水(不包括药酒)类等。
2025年1月1日之前创作的参赛商品要求有创意性、特色性、市场竞争力,在历届市、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鼓励2025年1月1日之后新开发的旅游商品参赛。参赛作品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旅游商品设计类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
②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参赛作品承诺书(附件2)扫描版;
③三张以上的参赛作品实物照片(包括作品包装、作品全景、侧面等多角度的照片,文件大小3M以上,注明作品长宽高与材质);
④食品类作品须报送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相应类别的参赛作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⑤作品实物报送至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4楼2406室,并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htxlyj@zb.shandong.cn。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近三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没有发生有关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的法律纠纷,无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
2.所有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和方向,必须是作者原创设计,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和法律纠纷。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任何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纠纷,均由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1000元/件套,重量不超过3公斤,体积不得过大。手工制作的作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不得是孤品。
4.同一主题、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的作品需组成系列作品参赛。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设计大赛组织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宣传推广、展览展示和免费使用权。
2.参赛作品实物报送退回、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联系人:韩晓慧 联系电话:0533-821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