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届抚州文创产品大赛
2024-08-13发布
设计资讯 / 大赛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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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塑造“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城市品牌,深入挖掘抚州独特的文化底蕴,将丰厚的临川文化赋能各县(区)现有的产业和产品,创新开发出系列富有当地特色及文化内涵、游客喜欢、市场欢迎的文创产品,促进抚州文创产品的多样化与品质提升。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特举办“2024年首届抚州文创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为“大赛”)。
01大赛主题
“文化抚州 梦想之舟”抚州有礼、创意由你
02大赛赛程
【征集阶段】
即日起—2024年9月10日
【评审阶段】
2024年9月11日—9月15日
【颁奖时间】
2024年9月下旬
03主办单位
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4赛道设置
大赛以“汤显祖国际戏剧交流月活动”“临川文化”“文化抚州、梦想之舟”为创作主题,结合人们日常实用的物品或食物,创新设计并开发出系列既经济实用又内涵丰富故事性强的文创产品,设置实物产品和创意设计两大赛道:
(一)实物产品赛道:
围绕“汤显祖国际戏剧交流月活动”“临川文化”“文化抚州、梦想之舟”主题,对已产品化的实物文创产品进行征集(如陶瓷产品、香精香料产品、竹制产品、康养产品以及美食产品等等)。在现有的实物上增加红色文化、才子文化、非遗文化、戏曲文化等抚州相关文化元素,创意新颖,定价合理。产品需要适配文旅消费场景特点,满足市场新消费,引领受众新需求。
(二)创意设计赛道:
鼓励从事文化创意和文创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机构、院校、美术师、设计师,手工艺制作者、艺术从业者、学生等积极探索,在提炼挖掘抚州文化元素和价值内涵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顺应市场形势,把握时尚潮流,结合市场化成熟产品品类,围绕产品应用场景和文化传播属性,完成抚州主题创意作品设计。
05征集方式
本届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参赛作品。鼓励广泛参与,所有符合本届大赛主题及参赛要求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实物作品与创意设计类作品均可参赛。
参赛采取实物寄送+网络投稿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抚州文创产品设计方案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附件需含2024年首届抚州文创产品大赛作品征集信息表、作品图片(实物类作品不少于3张不同角度实物产品图片、设计类作品3-5张设计效果图)、文创设计方案、原创作品承诺书。
联系人:
段瑶,电话:8266118,邮箱:43499446@qq.com。
06 征集对象
文创企业、设计师、艺术家、高校学子
07奖项设置&评审方式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两个不同赛道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最佳创意设计奖。其中金奖各1名,奖金3万元;银奖各2名,奖金各2万元;铜奖各3名,奖金各1万元;最佳创意设计奖各5名,奖金各0.5万元。
所有奖项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奖金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统一发放。
【评审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行业领域内知名专家、学者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08赛事成果转化
(一)实物产品赛道为获奖选手提供:
1.择优认证为“抚州有礼”,作为抚州市相关节庆活动指定商品;
2.开展线下产品展销,在文昌里景区、抚州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提供位置进行展示销售,增强产品曝光率;
3.助推企业进行资源渠道的链接,并优先选送参加国家级及省级商品大赛。
(二)创意设计赛道为获奖选手提供:
1.相关行业专家、企业负责人为获奖作品提供创意设计深化指导;
2.择优进行供应链资源对接,实现创意设计的落地转化。
09报名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紧密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作与报送。作品应能够充分体现抚州的历史、文化、艺术或社会价值等元素,传达出对“汤显祖国际戏剧交流月活动”“临川文化”“文化抚州、梦想之舟”的独特理解。提交参赛作品说明时,需明确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工艺材质、市场定位等。
2.实物产品赛道作品需先行报送不少于3张不同角度的实物产品图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参赛者将作品分类包装完整送至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场销售价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3.创意设计类作品需报3-5张设计效果图,设计图应能展示所设计作品的三视效果,单张规格为A3尺寸(29.7cm×42cm),格式为JPG文件,分辨率为300dpi,色彩模式CMYK,每张图片不超过5MB,不限直式或横式。
特别提醒
(一)参赛者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没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同时也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任何违法情形。
(二)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者的参赛作品信息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上榜作品信息、展览展示等。
(三)本届大赛展出的作品,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印刷、出版(含电子出版)、推广的权利,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赛作品参加相关展览会及宣传推介活动。
(四)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的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五)如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参赛者的奖杯和证书:
1.经司法机关正式确认参赛作品侵犯知识产权或者上述违法行为。
2.参赛者或者有任何第三人对本次已获奖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后,又继续在修改后的作品上使用本次参赛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虚假宣传。
(六)本赛事不接受人工智能作品投稿,不得使用AIGC作品参赛。
(七)本赛事最终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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