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是以全民参与为载体的海洋意识宣传平台,旨在传播海洋知识、挖掘传承海洋文化、提高全民海洋意识。为提升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意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都是沿海、沿海更要向海”部署,即日起公开征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吉祥物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吉祥物形象设计方案。
二、征集时间
截止至2024年5月9日。
三、应征资格
关注和支持江苏省海洋事业发展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公告参加征集活动。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设计,且未曾公开发表或公开对外展示,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吉祥物形象应当是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的卡通形象,充分体现江苏特色海洋生物元素,并具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
(四)应征作品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方便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品。
(五)提交的应征作品需提供包含彩色标准图(须标明色标,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500dpi)、制作比例图、设计源文件的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五、征集办法
(一)参评方式
参评者请将设计稿电子档光盘和《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省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于截止日前邮寄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参评者为机构、团体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公章;参评作品为集体创作的,所有创作者须共同签署。
寄件外包装上需注明“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字样,邮资由参评者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
2.联系人:刘军强 联系电话:13901589703
六、免责声明
收到的所有参评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评者自行妥善保留原件。因邮寄延误、邮件丢失或损毁、邮资不足被退回或其他非征集者工作原因造成的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征集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全部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初选出入围作品后,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征集人可提请设计者对入围作品进行优化再创作,最终确定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吉祥物形象。
(二)奖励办法
最终评选出的吉祥物形象将在202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江苏省主会场开幕式活动上公布,届时将邀请设计者作为嘉宾出席开幕式活动,颁发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入围作品设计者,颁发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八、知识产权声明
(一)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征集者除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活动(包括专家评审和网络征求意见)外,不用于任何其他宣传或商业活动。
(二)入围和最终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
九、其他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